一起震惊社会的师生恋纠纷,演变成长达4年的恐怖骚扰!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因不满昔日学生小美(化名)与其分手,竟将怒火转向其母阿芳(化名),透过LINE狂传26则恐吓讯息,内容包括「断腿、奸杀、丢给黑道处理」等极端暴力字眼,让被害人长期活在恐惧中。阿芳愤而提告求偿80万元,一审虽判赔30万元,但二审却出现惊人逆转,全案因「超过法律追诉期」遭驳回,引发法界热议。

判决书揭露,郭男自2015年起以通讯软体昵称「龙」、「胖熊-乙○○」等帐号,对阿芳发送一连串骇人讯息。其中更撂下狠话:「我会废了她一身(生)」、「寧愿教人家奸了她,让她疯了」、「要死一起死」等,甚至扬言「我不开枪,我跟妳姓,干!」嚣张行径令人髮指。

由于郭男与小美曾为师生关系,他因不满小美疏远,竟将情绪发泄在其母亲阿芳身上,威胁内容一次比一次激烈,包括:2017年1月1日:「叫警察啊,去啊,把文字送警局啊……如果我怕事,我就不会叫黑狗。」2017年4月10日:「我会让妳知道违背道上大哥下场……足够道上兄弟玩了。」2019年7月21日:「妳最好给我答案,看要如何处理……我应该也来送礼哦。」

儘管郭男因恐吓危安罪遭法院判刑,但阿芳另提民事求偿80万元精神抚慰金时,案情却出现戏剧性转折。

二审法官认定,阿芳早在2015年收到恐吓讯息时,就已知损害及加害人身份,却迟至2023年5月才提告,明显超过民法第197条规定的2年请求权时效。郭男律师成功主张「时效抗辩」,最终法院废弃原判决,改判免赔,全案确定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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