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与新光金规画合意推动合併案,消息于2024年中浮上台面,双方各自于8月22日、9月11日董事会通过双方合併案及修正合併对价契约,并于10月9日同步召开股东临时会表决通过。公平会已于2025年1月8日放行、决议不禁止双方结合。

金管会指出,此案由台新金及新光金依金控法、金融机构合併法等相关规定,共同向金管会会申请合併许可。合併后台新金为存续公司,新光金为消灭公司,并自合併基准日起更名为「台新新光金」。

台新金规画以0.672股普通股加计0.175股辛种特别股,换发新光金1股普通股。辛种特别股每股面额10元、年利率1.665%,在3年后按发行价格全数收回,并申请在证交所上市,挂牌后可开始进行公开交易。

金管会表示,核准后将由双方共同决定合併基准日及进行公告,并依规定需于合併基准日前30个营业日前,向证交所申请新光金终止上市。据金管会最新统计,合併后的「台新新光金」总资产规模将达8.43兆元,为仅次于国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的台湾第四大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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