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多次窃电前科的林姓水电工,化名「黑夜」在中、北部6县市窜改电表,向个人户、公司收费协助逃漏电费,致使台电公司短收1783万元,经台中市刑大与台电公司共组专案小组查获,台中地方法院依涉嫌窃盗、诈欺罪裁定羁押禁见。
台中市刑大指出,台电公司发现台中市北屯区崇德路一带的企业用电大户用电突然对半缩减,与一般节电的线性缓降减量明显异常,追查发现用户电表电阻遭窜改,转速减慢,电箱锁头的「同」字铅封是偽造的,不细看难以发现;全面清查结果,新北、新竹、竹县、苗县、台中市、彰县共6县市都有电箱遭破坏,每月短收电费上百万元。
台中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林芳瑜指挥扩大追查,发现有多次窃电前科的45岁林姓水电工涉嫌重大,平时开着悬挂假车牌的车辆游走于中、北部地区,化名「黑夜」,向高用电的工厂、公司及电脑机房业者强调「儘管放开来使用(电)」,一次性向个人户收费3至5万元,伺服器业者收费10至20万元,让一名业者的电费从每月19万元降到5万元。
专案小组兵分多路,在中、北部6县市共发现13处电箱遭破获,并查获林男经营网路资料中心的电脑机房24小时营运,每月让台电公司短收电费百万余元,现场查扣偽造车牌2面、恺他命2小包、电阻材料1批、仿制「同字铅封」压接钳及其他各式工具。
检方认为林嫌具有电业专业背景,前已涉及多起窃电案,仍不知悔改,反覆窃电,窃电处所跨及新北市、新竹市、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县等6县市,践踏我国电力资源,鼓励滥用电能,恶性重大,建请法官从重量刑,以昭炯戒。台中地方法院依涉嫌窃盗、诈欺罪裁定羁押禁见,台电公司将依电业法追偿电费。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