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小萱指控丈夫阿国(均化名),因为阿国日常行为有异,她便要求交出手机,竟发现阿国与女子欢欢(化名)互称老公老婆,还讨论安全期、传送性爱照,还要求阿国离开她,更讨论要将她赶出家门。事后阿国竟质问她,为何要对欢欢提告,甚至对她家暴,双方也因此结束28年婚姻。不满欢欢与阿国所为,小萱愤而提告2人求偿80万元。
法院审理,欢欢辩称,她在脸书看到介绍,所以才会请阿国来施作木工而已,后来双方就认识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生关系,也没有过暧昧,小萱提出的LINE对话纪录是她和男朋友的对话,但是小萱可以篡改对话内容。
阿国辩称,小萱翻拍的照片是可以修改的,不能证明她的主张是事实,她和欢欢是玩网路游戏认识,只是在网路上常聊天,聊天应该不算交往,也没有发生性关系。当天是因为小萱逼迫离婚才发生争吵推挤,小萱和2个儿子有打他,他有去医院验伤。
阿国表示,他不愿意影响儿子的生活,所以没有去声请保护令,结果小萱却对他声请保护令,导致他现在无法回家;双方离婚的条件是他每月给小萱2万5000元扶养费,不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小萱看精神科吃药已经有10年了,因为她存钱买房子压力大,不能归责于是他买房,而且是小萱要离婚,他并没有想要离婚。
法官检视阿国与欢欢的LINE对话纪录,欢欢传裸照给阿国,阿国回覆:「好漂亮的照片」、「都很漂亮性感妩媚」,欢欢:「老公喜欢就好」、「我早上那个来了~有没有松口气呀」,阿国:「预计15号,提早或后,都很正常,只担心妳,高龄产妇很危险」。而2人的对话记事本中有储存「图解安全期、危险期怎么计算」的图片。
法官考量,阿国与欢欢所为,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也非社会通念所能容忍的行为,破坏小萱婚姻生活的和谐圆满及幸福,不法侵害小萱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请求精神慰抚金,以60万元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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