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诉,其妻子小美(化名)因整脊认识整脊师阿勇(化名),两人竟发展出婚外情,不仅多次出游、共宿温泉酒店,还以「宝贝」、「宝宝」互称,甚至传送「爱你」、「想你」等暧昧讯息。阿德发现后气炸,怒告阿勇侵害配偶权,求偿40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勇确实破坏他人婚姻,判赔18万元,全案可上诉。
阿德主张,他与小美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未料小美于2022年底因整脊认识阿勇后,两人竟暗通款曲。至2023年12月间,阿勇与小美开始交往,多次出游、入住温泉旅馆,甚至接吻、拥抱,小美还曾带女儿一同与阿勇约会。阿德直到开启与小美共用的硬碟,才惊见两人亲密合照,包括搂肩、比爱心等亲密互动,愤而提告求偿400万元。
阿勇辩称,法律并未明定「配偶权」,且小美曾告知已于加拿大申请分居,依加拿大法律无须忠诚义务。他还称,小美曾透露与阿德有「各玩各的」协议,主张自己无责。
但法官打脸阿勇说法,指出台湾民法保障婚姻关系,配偶间负有忠诚义务,破坏他人婚姻即属侵权。且阿勇无法证明「各玩各的」协议存在,小美在另案也被判赔15万元,显见其行为已侵害配偶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勇与小美确有超出一般朋友的亲密互动,包括出游、共宿、亲吻、拥抱及互传暧昧讯息,已侵害阿德配偶权。但因无直接证据证明两人发生性行为,法官考量双方经济状况,以及侵权情节,判阿勇赔偿18万元。此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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