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副秘书长游智彬因未缴交丧失原籍证明,移民署在复审视发现他与其他陆配一样,要求游补件,现已发出通知书,若未在期限内缴交,将面临台湾身分及户籍遭注销的处分。
移民署日前表示,贯彻两岸户籍单一化政策,已正式启动相关程序,通知在台湾的大陆籍配偶,以及于大陆出生后归化台湾的大陆人士,必须在3个月内缴交丧失原籍证明等相关文件。若逾期未能完成缴交,恐将被撤销其在台居留许可、户籍登记以及台湾身分证。
据了解,游智彬在2004年以前便已取得台湾身分,但在近日清查2004年3月1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前领取台湾身分证的陆配中,发现游未付有丧失原籍证明,与相关规定不符,随即发出通知书,要求游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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