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中担任中校的阿国与女同事小萱(均化名)外遇,直到小萱的丈夫阿华(化名)察觉,发现小萱开始晚归或整夜未返家,还频繁用手机与他人聊天,经质问后小萱坦承实情,她与阿国交往并发生过5次性行为。阿华不满阿国所为,导致他精神痛苦,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辩称,双方是健身运动而相识,交谈几次后产生好感,进而发生踰矩关系,他承认自己有过失,他是中校军官已深刻反省,也自觉有愧国军身分,因而申请提前退役,也向妻子坦承忏悔,并说服妻子放弃对小萱提告,他与小萱均有违背家庭伦理,而他现在的工作薪资仅约3万元,阿华求偿的慰抚金请法官适当裁量。

小萱到庭证称,她与阿国在健身房认识时,阿国就知道她有配偶。法官认,阿国明知小萱已婚,仍与她多次发生性行为,自有侵权行为之故意,因此阿国辩称并无故意,应不可採。

法官考量,阿国与小萱交往后,短短1个月就有5次性行为,阿国所为情节非轻。日前依法判决,阿华请求阿国赔偿损害,以40万元为适当,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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