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婚外情再添一桩!一名在臺湾证券交易所任职的人妻小美(化名),发现结婚6年的丈夫阿德(化名)与同公司女同事阿芳(化名)长期传送「抱抱」、「想你」等暧昧讯息,甚至有多张亲密合照,气得对阿芳提告求偿169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芳确实侵害配偶权,但最终仅判赔6,000元。可上诉。
小美指控,她与丈夫阿德自2018年结婚后,夫妻俩与阿芳同为证交所员工。未料阿芳明知阿德已婚,却从2021年起至2023年5月间,多次传送「抱抱」、「想你」、「我的男孩,你好吗」等亲密讯息,阿德也回称「宝贝原谅我」、「老公秀秀」等语,两人甚至被发现有依偎合照,阿德的手还搭在阿芳腰上,互动宛如情侣。
更夸张的是,阿芳还曾寄电子邮件抱怨:「为什么要爱得这么窝囊」、「两年多离婚没进展」等内容,让小美忍无可忍,愤而提告求偿169万元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时,阿芳辩称这些对话只是「朋友间的关心」,合照也是公开场合,强调两人没有逾越分际。但法官认为,阿芳与阿德的互动已明显超越一般同事关系,包括亲密称呼、肢体接触及抱怨婚姻的内容,确实侵害小美的配偶权,情节重大。
不过,法官考量双方学歷、收入(小美年薪百万、阿芳140万)及侵害程度后,仅判阿芳赔偿6,000元,相当于小美三年来的精神痛苦「一天只值5.5元」。相较于小美求偿的169万元,判赔金额比例仅0.35%,落差极大。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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