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小萱与丈夫阿国(均化名)在2007年结婚并育有2个孩子,不料,阿国成天对小萱抱怨、苛责,双方吵架时会有肢体衝突,阿国还呛声:「就是看妳在台湾没人,妳能怎样?」藉此嘲讽小萱在台湾无依无靠,导致她精神几近崩溃,小萱不满阿国所为,愤而诉请终结17年婚姻。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阿国也未尽过扶养孩子的责任,在她带孩子回大陆居住期间,阿国不仅对她不闻不问,也对孩子漠不关心,双方分居生活近8年的时间,阿国未曾提供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用。双方曾有离婚意愿,但因阿国多次受亲属影响,所以才多次推诿不从。
小萱表示,阿国也未对挽救婚姻有实质努力,双方婚姻有名无实,早已没有信赖基础,实际上已无经营婚姻的可能,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有难以维持的重大事由。阿国辩称,小萱虽自2017年搬回大陆居住,但在2019年仍有回台与她居住数个月。
阿国指称,他曾有透过微信向小萱表示希望探视2个孩子,但因为遭到小萱拒绝,所以只能透过小萱的嫂嫂联繫转达,他也有每年给付10万元给小萱作为二名孩子的扶养费,更曾透过堂哥交付50万元给小萱,因此他请求驳回小萱的离婚之诉。
法官考量,小萱在2018年底出境后,双方就长年分居二地,并无共同生活的事实,更遑论能保持夫妻间良好的互动、维繫夫妻情感,以及共同经营家庭生活。小萱的表弟庭证称,在他10岁左右有见过阿国,当时他住在阿国家对面,曾有听到他们的争吵声,他认为双方的相处情形并不好,小萱近几年都在大陆,阿国并未到大陆找过小萱。
法官审酌,阿国已无意与小萱共营婚姻生活,双方已多年未能共同生活,也未对彼此有任何实质的关心、沟通或交流,也无积极表达挽回或维繫婚姻的意愿。双方的婚姻关系徒具形式,欠缺夫妻应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同甘共苦,以共创幸福家庭生活之实质内涵。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判决离婚,即属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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