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关保单被扣押豁免条款三读通过,金管会公布后续措施,为了解决还在扣押中的保单,近期保险局、银行局会请银行公会、寿险公会了解尚在被扣押却依法不得扣押的保单,尽速向法院申请撤销扣押。
另外金管会也会另外找司法院等单位召开会议,研商不得扣押的保单撤销扣押的一致可行的处理作法。
第二个部分新法公布施行后,金管会除了专案小组加速处理扣押保单外,保险法123条之1授权,要公告基本保障政策的相关保险,金管会尽快进行相关政策公告;以及向法院查询保单价值和介入权案件行使实务,金管会会建立顺畅的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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