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警政监长林明佐于任职台中市刑大队长期间,涉嫌向九州博奕集团泄密涉贪,从去年5月被羁押至今,羁押期间即将届满,他在延押庭中自称「半残之人」,恳求交保,但合议庭认为他有串供灭证之虞,裁定自本月15日起再延押2月。

林明佐被控泄密涉贪6616万余元,从去年5月被羁押至今年3月,才由台中地院裁定1200万元交保,但随即被撤销交保,再度羁押,台中地院合议庭于本月3日开延押庭,林明佐因身体虚弱,坐轮椅行动不便,改为视讯出庭,他强调自己是「半残之人」,根本无体力逃亡,希望法院考量他的健康情况,让他交保,限制住居在屏东老家,方便家人照顾。

台中地院合议庭认为,林明佐犯罪嫌疑重大,所涉违背职务收贿罪为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逃亡虞,另外林明佐供词所述避重就轻,与同案被告证词有出入,尚待交互诘问以厘清案情,且林明佐确有删除手机内对话纪录,以他在全案中的地位、角色、曾担任警界相当职位,有影响与其具一定关系的共犯或证人陈述的可能性,有事实足以认定有串供、灭证之虞,认为有延长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受授物件之必要,裁定自6月15日起延长羁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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