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发现丈夫阿德(化名)与美髮师小云(化名)过从甚密,两人不仅透过通讯软体传送「把我当成你老婆相处就好了」等露骨对话,小云更疑似与丈夫产下一子。小美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云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小云确实侵害配偶权,但无法证明私生子关系,判决小云应赔偿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小美主张,她与丈夫阿德于2013年4月结婚,婚姻关系持续十余年,却因小云的介入亮起红灯。小美在法庭上指控,小云与其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展婚外情,甚至生下私生子(现年8岁)。
小美提出关键证据,包括114年2月间两人的Facebook Messenger对话纪录。小云传送「其实你不用想太多,你就把我当成你老婆相处就好了」、「当你最有钱的时候也不会想到我的那个时候早就放弃了」等暧昧内容。更让小美心痛的是,她于2月21日晚间11时许,在小云住处当场撞见两人独处一室。
事件爆发后,双方于2月23日晚间在崙背乡罗厝村统一超商谈判,后续转往附近住宅继续协商。小美声称,丈夫在过程中承认与小云有婚外情,且小云的儿子是两人所生之子。小美因深受打击,精神几近崩溃,需服用镇定剂治疗,愤而提告求偿百万。
小云在法庭上辩解,称自己是美髮师,阿德只是客户。两人联繫是因为要处理兄长的权利车问题,加好友也是为了解决车辆事务。小云更强调对话中的「老婆」是语音输入错误,本意是要打「老朋友」;而「最重要的时间」则是指向阿德借钱周转的时期。
对于私生子指控,小云坚决否认,并要求小美提出完整对话纪录和亲子鑑定证据。小云表示,阿德确实曾追求她,但她从未接受。
云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无法证明小云之子是阿德与小云所生,但从两人的对话内容可明显看出关系暧昧。
法官指出,小云对阿德的示爱未严词拒绝,反而回应「你就把我当成你老婆相处就好了」、「我们天天看得到就这样保持就好了」等语,还多次应要求传送个人照片,行为已逾越正常社交范围,破坏小美婚姻圆满,构成侵害配偶权。
法官审酌两造经济状况,小美为保险业务员月收入3万余元,小云从事美髮业月入3-4万元但需支付房租1万元,且双方仅有暧昧对话无肢体亲密证据,最终判决小云应赔偿6万元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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