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发现妻子小美(化名)与男子阿勇(化名)互动亲密,不仅互称「dear」,还多次留宿对方家中,甚至有多张搂肩、倚靠的亲密合照,气得提告求偿10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勇确实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元。可上诉。
阿德主张,他与妻子小美2017年结婚,育有1名子女,婚姻关系仍存续中,阿勇却明知小美为有配偶之人,仍与她传送「Nite nite my dear」等暧昧讯息,还多次留宿,2人更有亲密合照,已逾越正常交友分际,破坏他婚姻圆满,因此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
阿勇辩称,「dear」在英文中只是礼貌性称呼,对话内容仅一般问候,合照也因自拍角度才较为靠近,并无暧昧;且小美是因夫妻感情不睦才借住他家,2人无不正常往来。
法官审理发现,2人不仅互道早晚安、安排见面,小美还传送「我会进入你的梦」等露骨内容,加上多张头靠肩、搂肩合照,证人也证称2人曾拥抱、互称男女朋友,还单独出游,认定互动已超越普通朋友分际。
法官审酌双方经济状况,阿德为大学毕业、任职网路工程师,月收7.5万元;阿勇国中毕业、月收3.9万元,认定求偿金额过高,判阿勇赔偿30万元为适当。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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