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仙塔律师santa」李宜諪被控为灵骨塔诈团主嫌吴芳仪辩护时,为吴女转达指示要同伙帮忙卖掉金饰、豪车洗钱,并转知吴女遭羁押事,被检方依洗钱、泄密罪起诉,求刑1年;台北地院今(11)日首度开庭,李女不认罪,辩称吴女车子早在她通知前就过户,且吴女遭羁押一事也非机密。李女另声请解除境管,检方认为,案件仍审理中,建议应继续境管。
检方指控,吴芳仪、吕英菖111年起从事灵骨塔投资诈骗,至少10人受骗达1.6亿元,检方4月声押吴女获准后,准备查扣吴女等人资产,却发现吴女BMW X6休旅车在吴收押后被过户。
检方查出,吴芳仪遭声押当天,原本委任律师赵浩程请李女代班,李女再找律师蔡沅谕分工;吴羁押后,李女转达吴女指示,要求未到案共犯卖掉吴女金饰、车辆,并指导销赃说词,赵、蔡另涉嫌将侦查秘密泄漏给诈团。
北检依洗钱、泄密罪起诉李、赵、蔡3名律师,各求刑1年、1年、6月,另依诈欺等罪起诉吕英菖、吴芳仪12名诈骗集团成员。
北院今首度开庭传唤李女等被告,李女否认犯罪,辩称车子是否为犯罪所得尚有法律疑虑,她主观上没有洗钱犯意、没有犯罪动机,依车子过户时间点,就算有通知也是无效帮助,泄密罪也有争议。
李女律师表示,诈团犯罪所得是现金、而非汽车,检方应证明汽车是犯罪所得,才有洗钱罪的问题;另检方指控李女传简讯称「吴芳仪遭羁押」、「询问吴芳仪是不是主嫌吕英菖的助理?」是否为侦查秘密,亦有争议。
李辩称,她通知吴女友人卖车、卖金饰,是因吴女说车子未被查扣,她认为是吴女可处分的财产,她只是好意转达讯息,她是事后看起诉书才知道车子过户之事。而且起诉书内容与事实差距颇多。
公诉检察官表示,李女供述与侦查中不符,李女身为律师,却帮诈欺集团处分财产,若李女是为获律师费而指示变卖汽车,应另负法律责任。
此外,由于李女限制出境期限将届满,声请解除境管。李女说,她没有外国居留证,被起诉罪名亦非重罪,她没有潜逃必要性及动机;但检方认为,案件尚在审理中,应继续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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