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达海外总部确定落脚北士科T17、T18,台北市府与持有地上权的新光人寿合意解约,双方对「分手费」已达成协议,新寿提出解约费用44亿3406万余元,不过解约费用清单中,出现Logo调整费约4.5万元、除草费80几万元等项目,引起民眾议论。前台积电工程师、北市议员曾献莹11日表示,与其纠缠于这些费用名目,不如思考延迟解约所衍生的时间成本,对辉达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对于辉达这样的国际科技大厂而言,每一个月的延误都代表巨大的机会成本。
新寿提出解约费用44亿3406万余元,包括新寿已缴的权利金及地租约34亿,已支付的工程费约6亿,另外还有资金成本约3亿多元,有关争议项目,曾献莹指出,「新寿要就给他吧」,以时间成本效益观点看待,相较于这些项目的争议性,辉达在台北设立海外总部的战略意义远远更重要,这不仅攸关臺北市的产业发展,更涉及国家经济竞争力,支持市府核准新寿解约成本请求,以换取辉达快速进驻北士科的时间优势
曾献莹说,市长蒋万安曾承诺,解约费将全数由辉达吸收,市民无须出资一毛钱,透过与新寿的解约,能快速引进全球顶级科技企业,这是市府及市民双赢的局面,建议应秉持战略眼光,尽速通过解约协议,让市府与辉达能够加快推动后续的都市计画、地上权设定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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