绰号「阿峰」吴男伙同王姓男子及绰号「阿中」吴男,9月间在嘉义市一家游艺场外停车场 以扳手夺取林男175万余元财物,3人朋分,包括接应的罗男共4嫌于案发10日后遭警方逮捕,仅追回9000元余元及相关财物,大笔赃款下落不明,检方侦结依强盗罪起诉4嫌。

嘉义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阿峰8月间得悉张姓男子9月1日凌晨将在嘉市某家游艺场交款给林姓男子,将此讯息告知王男,与王男、阿中合谋强盗林男,1日凌晨王男与阿中分别骑机车到游艺场外停车场,王男见到林男开车到场后即离开。

凌晨3时许张男到停车场,在林男的车上交付175万元及3张各为5万元的积分卡,林男收下后放入帆布袋,张男离去,林男在车内休息。清晨6时多,阿中骑机车重回游艺场停车场,打开林男的后右车门,拿扳手作势攻击林男,强行取走帆布包后逃逸。

阿中逃逸途中换装,并到王男的住处将帆布包交给王男,王男从帆布包取出90万元交给阿中作为酬劳,阿中即连繫罗男开车接应他,并给5000元补贴罗男油钱,另外将40万元寄放在罗男不知情的陈姓女友处。

当天上午7时多,阿峰由不知情的妻子开车载他到监理站,与王男碰面,王男从门窗外交给阿峰60万元及3张积分卡,两人即分道扬镳,王男自取25万元。

警方接获林男报案,9月10日陆续逮捕阿中、罗男到案,追出以强盗来的财物所买的iPhone SE手机1支、黄金戒指(含项炼)1串,以及所余赃款现金9000元,再追查出王男、阿峰涉案。

因林男对175万元失款财源交代不清楚、大笔赃款下落不明等疑点,检警怀疑内情不单纯,却又查无具体事证,检方侦结依强盗罪起诉王男、阿峰、阿中及罗男4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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