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凤凰颱风来袭,桃园市长张善政于11日宣布全市停班停课一天。市府指出,桃园沿海与山区风力已达标准,平地亦有瞬间阵风10级、平均风力达7级以上,符合停班课条件。然而,一名住在桃园龟山的上班族却遭主管要求照常通勤至台北公司,引发劳权争议。

一名网友今(11)日于社群平台Threads发文指出,该同事平时每天从桃园龟山通勤至台北工作,当天原本依照桃园市政府发布的停班公告准备休假,却被主管要求如常报到。主管甚至强调,「颱风假是看公司所在地,和员工住哪里无关」,此番说法令原PO气愤不已,直言「垃圾主管」。

该贴文引发网友热烈回应,不少人痛批主管行径违法,纷纷留言表示:「只要居住地或上班地有一方宣布停班就可不出勤」、「主管不懂法律还硬拗,根本剥削劳工」、「快保留证据去劳工局检举」,也有人感嘆「这种公司不待也罢」。

事实上,劳动部早已明确规范,根据《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当县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课后,劳工可不出勤,且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亦不得要求以事假、补班、扣奖金或进行解雇等处分。违反者恐涉及违法,劳工可依法申诉。

劳动部进一步指出,若雇主因业务需求确实需员工出勤,须经双方协议,并提供必要通勤协助,例如安排交通接送、补贴计程车费用等。此类规定应于劳动契约、团体协约或工作规则中明确载明,以保障劳工在天灾期间的通勤与人身安全。

更多 CTWANT 报导

#主管 #通勤 #劳工 #出勤 #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