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一名人妻阿芳(化名)婚后全心经营家庭,却在怀孕期间遭遇丈夫阿强(化名)背叛。阿强竟多次与女子小雪(化名)上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阿芳事后发现,精神崩溃罹患忧郁症,愤而向小雪提告求偿50万元。云林地方法院审理后,日前判决出炉,小雪须赔偿2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阿芳主张,她与阿强于110年1月结婚,并育有2名子女。不料,阿芳在怀孕期间,其夫阿强竟从112年11月起至113年2月底,多次与小雪在摩铁等地偷情。直到114年8月,阿芳察觉有异,质问丈夫后,阿强坦承出轨,阿芳进一步透过通讯软体与小雪对质,小雪女也默认不讳。
阿芳在法庭上痛陈,她为家庭付出一切,却在怀孕最需要丈夫扶持时,遭小雪介入婚姻,导致她身心受创,罹患持续性忧郁症,因此向小雪求偿50万元精神慰抚金。
由于小雪经法院合法通知,未出庭辩论也未提出书状,法官根据阿芳提出的户籍誊本、对话纪录等证据,认定小雪明知阿强为有配偶之人,仍与其发生性行为,已严重侵害阿芳的配偶权,情节重大,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双方学歷、收入、经济状况及侵害情节后,认为阿芳求偿金额过高,酌情判定小雪应赔偿2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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