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第三季营业收入为新台币7.2亿元,营业毛利率35.2%;营业净损8.5亿元,营业利益率为-119.2%。归属母公司业主净利达32.4亿元,每股盈余3.88元。
虽然本业亏损8.5亿元,但宏达电税后仍转为归属母公司净利32.4亿元,主因为业外处分利益挹注。公司于5月将桃园厂区部分土地与建物出售予和硕(4938),交易金额56.38亿元,于第三季入帐,认列处分利益约39亿元,宏达电仍保有桃园其他厂区资产。
此外,宏达电于第一季认列与Google签订XR技术合作协议收益,交易金额约2.5亿美元,带动单季每股盈余4.86元。综合两项业外贡献,宏达电前三季每股盈余达7.88元。
宏达电第3季营收规模仍有限,虽毛利率维持在35.2%,但因营业费用无法有效摊提,导致本业持续亏损。公司目前业务聚焦于XR/VR生态系的深耕,强化企业与开发者方案、软硬整合及内容服务,以提升单客价值;手机业务则採聚焦策略,一年仅推出1至2款产品。未来宏达电将以扩大营收规模、严控费用与强化现金流为重点,并推动XR/VR商用落地与内容布局,朝营运常态化获利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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