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张安乐儿子张玮经营的「华夏大地」旅行社涉验资不实及侵占资产,最高法院将张玮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等8罪各处可易科罚金之刑2到4月,另业务侵占罪判囚1年,他未到案执行被通缉中;儿媳王姝茵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10月,缓刑4年,但她被诉违反银行法无罪部分,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12)日判决1年7月徒刑。可上诉。
张安乐帮助逃漏税捐等罪,一审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8个月,未上诉已确定,他被控违反政治献金法及业务侵占部分,因无法证明犯罪,一审及二审都判无罪,检未上诉已确定。
本案是因张安乐涉嫌收受大陆金援,来台发展组织犯罪,遭检方连同儿子张玮,儿媳王姝茵等人,依违反《政治献金法》、偽造文书、业务侵占及帮助逃漏税起诉。
检方指控,2010年张玮经营的「华夏大地」旅行社办理登记时,涉验资不实,且张玮与张安乐、王姝茵联合侵占旅行社的资产,并有业务登载不实,张玮、王姝茵以旅行社名义承租小货车,交由统促党的党工无偿调度,违反税捐稽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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