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性别平等工作法》规定,劳工申请家庭照顾假雇主不得拒绝或有不利处分,但并未要求雇主薪资照给,立委林月琴12日质询时要求应评估家庭照顾假有薪,劳动部长洪申翰表示,若家庭照顾有薪,可能要由企业支付薪资或政府补助,但目前计算起来可能要数百亿元,目前中央政府财政而言难度高。
立法院12 日邀请劳动部业务报告。林月琴关心育婴留职停薪制度变革、长照安排假及家庭照顾假等规划。林月琴表示,目前育婴留停仍限制3岁以前,洪申翰先前提及评估,可能会扩大吗?
洪申翰表示,明年起育婴留职停薪有30天可以按日请,已是相当大的突破,但已有中小企业反映排班挑战等,年龄调整等涉及法律修正会去考虑。
林月琴再询问,依政府推估有13.3万人照照顾离职,目前长照安排要20至30天,就算劳工搭配特休及家庭照顾假可能也不敷使用,长照安排假有何规划?洪申翰回覆,卫福部正在推动长照3.0,如果需要职场上因应调整,不排除会与卫福部讨论,但要等实施后才能有更多评估。
至于家庭照顾假有薪及病假权保障,洪申翰说,家庭照顾如果要有薪可能要企业支付薪资或政府提供补助,若要政府支出,恐怕要上百亿,目前中央政府财政难度高。至于病假保障部分,不希望企业过度运用管理制度让员工抱病上班,让劳工请病假不会受到不利对待,待制度修正后会有专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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