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破获涉跨国诈骗的太子集团,其中担任特助的刘纯妤15万元交保,引发舆论譁然。台北地院表示,此为检察官于侦查阶段依职权命具保候传,检察官并未就该被告向法院声请羁押,故法院依法无从介入,该项交保并非北院所为的裁定。网友炸锅怒轰北检纵犯。
北院表示,检警调日前针对太子集团洗钱案执行搜索并拘提、约谈24人。检察官于侦讯后,对其中19人依案情分别命具保候传,或并限制出境出海;另就5人向本院声请羁押。本院审酌案情与证据后,裁定羁押4人,另1人以30万元交保(检察官不服,业已提起抗告)。
另针对「刘姓特助以15万元交保」部分,北院强调,系检察官于侦查阶段依职权命具保候传。检察官并未就该被告向法院声请羁押,故法院依法无从介入。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阶段被告之径命具保、声押或释放,均属检察官职权范围。法院仅于检察官声请羁押时,依法审查并裁定是否羁押。此一制度设计,系为确保侦查与审判之职权分际,并兼顾人权保障与程序正义。
11万追踪的时事粉专「一百五」整理事件要点:太子集团特助15万元交保,特助灿笑离开,引发民怨司法保护,痛批恐龙法官。北院声明:刘女为检方于侦查阶段令具保,并非法院裁定交保。「侦查阶段」之具保、声押或释放皆「属检察官权责」。
网友表示「超好笑,网路看了一轮,只要谴责随便放走诈骗集团,几乎都会被扣上蓝白红的帽子」、「恐龙没错,但法官不背这锅」、「所以是北检啰?」、「不意外就是北检!」、「嬉皮笑脸」、「不能查,查下去可能就动摇国本了」、「会不会又是高层指示的」、「台湾司法真的没救了,尤其是北检」。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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