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会大会12日通过北市府因北士科T17、18支付给新寿的「分手费」提案,接下来将等待新寿举行临时董事会。原北市府预估最快15日能与新寿签订解约协议书,不过地政局长王瑞云13日表示,由于协议书内容仍需微调,最快下周签署。另针对辉达50年地上权、20年延长的时限,议员也追问是否直接帮辉达提高到70年?王瑞云表示,下周辉达高层来拜会时,会向对方询问。
台北市议会民政委员会13日邀请市府相关局处针对「辉达海外总部进驻进度」专案报告,会中无党籍议员徐立信指出,按照地上权合约,北市与民间企业通常都是签订50年,并保有20年的延长合约的权利,他认为北市府应该要主动争取,直接将地上权合约延长到70年,把辉达留在台北,也让世界各国看到台湾的科技实力。
地政局长王瑞云则表示,目前合约都是以50年为主,待时限到了以后民间企业可提出延长20年的申请。由于下周辉达方的副总裁将会拜会北市府,后续谈到地上权契约时,会具体向对方提出并建议直接签到70年。
民进党议员许淑华则指出,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12日在议会说明时,表示再加上新寿的成本后,辉达未来要缴交的权利金不会超过125亿,她质疑过去新寿标得T17、18时,只缴交了44亿,究竟是房价被炒得太高,还是前市府时代有低估?
王瑞云指出,近年来因中央「限贷令」缘故,北市住宅的成交价降低,但办公室却因供不应求的缘故,租金、价格皆提升,市府委请的估价师在合理客观考量下,且要求务必要参考实价登录,因此约有4年左右的涨幅。再加上T17、T18原是是2块土地,若按照辉达的需求要完整的一整块地,将中间道路合併,就会让该地段开发使用效益变更大。
会中许多议员也都关心与新寿的解约进度,王瑞云则表示,初步预估下周能完成签约,由于新寿方面还要举行临时董事会,加上解约协议的内容还有部分文字需要做修正,因此预估下周就会与新寿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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