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远东航空董事长张纲维被诉向合库诈贷并掏空远航32亿余元,一审依违反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将他判刑14年,另可易科罚金判刑1年,上诉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刑度。可上诉。

张纲维是远航及桦福集团实际负责人,他为诈取远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称会以自有资金挹注远航,远航不用负担资金成本,实际上却是民间借款出资远航,还让远航负担借款本金及高额利息。

张纲维虚增远航的收入,隐匿远航要当安泰银行贷款案债务人之事,让台北地院以为远航获利良好,已摆脱债务,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张纲维诈得重整利益,他以「转调桦壹款」为名义,把远航资金转至桦壹公司「保管」,实际上是侵吞远航资金。

张纲维为打消桦福集团对远航公司高达约30亿元的债务,还把桦福集团名下难以变现的不动产卖给远航,远航因财务状况不佳,他在2019年12月12日无预警宣告远航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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