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界认为是台湾海事业界「高薪中的高薪」高港引水人,月入动辄破百万元,专职负责引导大型商船安全进港,但这份职业不只收入惊人,风险也同样惊人。高雄港一名刘姓资深引水人,在执勤登上蒙古籍「顺兴轮」时,因船上可拆式扶手栏杆松脱旋转,整个人摔落交通船甲板,造成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休养10个月无法工作。高雄地院认定船东未落实设备安全,判赔1296万6,299元,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110年8月18日上午,顺兴轮准备进入高雄港前提出强制引水需求。代理公司通报高雄引水办事处后,安排刘男出海接驳。引水人虽因专业高、风险高而具备业界罕见的高薪,但工作内容必须在海面上换乘交通船、攀爬绳梯登上巨型货轮,稍有失误就可能产生巨大危险。
当天交通船靠近顺兴轮左舷梯组时,船员放下绳梯并插上活动式栏杆。刘男攀爬到半途,右侧栏杆却突然整根旋转,失去支撑的他直接重摔到交通船甲板,当场痛到无法站立。送医后检查为粉碎性骨折,并併有多处挫伤。
法院调查显示,顺兴轮该段栏杆并非固定式,必须每次港口操作时重新插装,但因接头松动,早已被船务人员向船东提醒「会旋转、不符合法规」,仍迟未改善。法官认定,顺兴轮实际由蔡仁群支配、营运,船东对船上设备安全负最终义务,却未修缮该重大瑕疵,构成过失。
刘男因养伤无法工作请求赔偿,法院审酌刘男事故前6个月平均每月收入约122万元,根据医疗建议与引水人高度专业性,认定至少需休养10个月,因此计算出连同医药费等,共1,296万6,299元巨额损害赔偿金。
此外,船舶管理公司宥旸公司曾对引水人工会提出1,000万元保证支票,法院认定,若未来对船东无法付清赔偿金,宥旸公司须在1,000万元内负保证责任。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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