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自用住宅免税额的搜寻结果,共05笔
房产继承后出售,没想到却引来国税局的税务追查。有位民眾将继承而来的房产卖掉,并申报课税所得总计为646万元,他自行扣除400万房地产免税额,只缴纳24万元税金,但后来税局审查时发现,这位民眾未将户籍迁入,且房屋水电资料几乎为0度,认定不符合自住条件,因此必须缴纳房地合一税,最终补缴税款高达129万元,比原先税金高出6倍。
房产继承后出售,没想到却引来国税局的税务追查。有位民眾将继承而来的房产卖掉,并申报课税所得总计为646万元,他自行扣除400万房地产免税额,只缴纳24万元税金,但后来税局审查时发现,这位民眾未将户籍迁入,且房屋水电资料几乎为0度,认定不符合自住条件,因此必须缴纳房地合一税,最终补缴税款高达129万元,比原先税金高出6倍。
台北市张先生卖房1,200万元,竟被补税160万元。台北市国税局表示,张先生106年购入住宅,并于该房屋办竣户籍登记,之后于110年间迁出户籍,由其父母及已成年子女将户籍迁入该宅。
纳税义务人甲君112年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申报,列报出售台北市北投区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课税所得700万余元,减除自住房地免税额400万元,自行缴纳税额34万余元,但因该房地仅甲君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不符「自住」,国税局核定甲君应补税额为77万余元。
纳税义务人甲君112年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申报,列报出售台北市北投区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课税所得700万余元,减除自住房地免税额400万元,自行缴纳税额34万余元,但因该房地仅甲君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不符「自住」,国税局核定甲君应补税额为7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