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身分法益的搜寻结果,共284笔
桃园一名男子阿强(化名)明知女子小雪(化名)为有夫之妇,却仍与她发展不当男女关系,不仅每日透过LINE密聊至深夜,更传送大量「想脱妳裤子」、「很想开妳腿」、「要射进去」等露骨咸湿讯息。人夫阿勇(化名)发现后气炸,一状告上法院求偿80万元。桃园地院审结,认定阿强确实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判他应赔偿10万元,可上诉。
女子小菊(化名)与丈夫阿树(化名)结婚近5年,去年意外发现老公出轨,除与女子小桃(化名)互传暧昧讯息外,还有一同搭乘或提供车资到摩铁过夜的结算画面。小桃被告后于庭间反呛,两人仅是朋友,且小菊曾表示「酒店等的一夜情我已经接受」等语,已放弃自身权利;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审毕,以小菊举证不足为由驳回其诉。
台南一名人妻小芸(化名),在为孩子办理保险时,意外发现丈夫阿强(化名)的户籍资料中,竟多出一名陌生男童。她深入追查后,惊觉丈夫长期在台中工作期间,竟与女同事安安(化名)发展出婚外情,两人还生下一个孩子。小芸身心遭受重创,一状告上法院向两人求偿100万元。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阿强与安安须连带赔偿小芸30万元。可上诉。
桃园一名人妻娜娜(化名)与丈夫结婚18年,原本婚姻看似稳定,未料去年竟有陌生女子爆料「下班都去A7找人约炮」、「与黑人朋友玩3P」等惊人讯息,还附上「我解锁外籍」、「来自象牙海岸」等不雅对话与裸照,丈夫震惊不已,崩溃向娜娜求偿30万元。而娜娜却辩称遭诈骗集团陷害,但法官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认定其行为侵害配偶权,判她须赔偿20万元精神慰抚金,全案可上诉
高雄一名人妻发现丈夫与女子长期有不寻常往来后,将两人约会、用餐、散步、共处一室过夜等亲密画面拍下,对两人提起诉讼,并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一审法官勘验影像后认定,共喝一杯饮料仍属一般友谊范围,而飞吻、依偎、观看手机等行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线,判人夫与外遇女须赔偿15万元。双方不服上诉,二审法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台中一名人夫阿强(化名)与小三小雪(化名)发展婚外情,小三甚至为人夫产下一女,正宫阿芳(化名)得知后愤而提告,向小雪求偿100万元。小雪虽在法庭上辩称「阿芳早已同意开放式婚姻」,但法官根据关键对话纪录,认定阿芳的容忍仅是「无奈等待丈夫回头」,并非真心宽恕,最终判决小雪须赔偿阿芳50万元。全案可上诉。
新北一名人夫阿强(化名)与香港籍妻子小雪(化名)结婚后,却发现妻子行为日益异常,行踪成谜。他深入追查后,惊觉小雪竟与男子阿勇(化名)发展婚外情,两人不仅多次出游、搂抱亲吻,阿勇更登堂入室,在阿强与妻子的爱巢内过夜。更让阿强崩溃的是,他在妻子手机内发现一份名为「老公-情夫比较表」的备忘录,其中在「情夫」的嗜好栏竟直白记载「做爱」二字,让他身心受创,愤而向两人提告求偿300万元。桃园地院审结,认定两人交往行为已严重侵害配偶权,判决小雪、阿勇应连带赔偿45万元。可上诉。
新竹一名人夫阿强(化名),因意外发现妻子阿芳(化名)与男同事阿勇(化名)在通讯软体上的咸湿对话,内容包括「明天打3炮」、「坐你身上」等露骨字眼,甚至提及在多种场所发生性关系,让他绿光罩顶、精神崩溃。阿强一状告上法院向妻子求偿40万元。新竹地院审结,认定阿芳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她应赔偿丈夫30万元。全案可上诉。
一桩婚外情引爆的诉讼,让一段医师夫妻的婚姻正式走入尽头。男方阿国指控前妻小萱与男同事阿华(均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发生性行为,甚至诞下一名男婴,愤而提告求偿。法院近日判决出炉,认定小萱确实再度侵害阿国的配偶身分法益,判须赔偿精神慰抚金 40 万元。
婚姻破裂后,亲子探视竟成另一场拉锯战。一名妇人小萱指控前夫阿国(均化名),多年来恶意阻断她与一对儿女的联繫,甚至不理会法院裁定,导致她与孩子长达2年无法见面,她是孩子的母亲,却被生生剥夺亲子关系。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慰抚金80万元。
台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抓包妻子小美(化名)不仅出轨她的女闺蜜阿芳(化名),手机内还存有大量妻子与阿芳的亲密私密照,甚至包括从背后拍摄、仅穿内裤盥洗及正在发生性行为的「激战画面」,成为铁证。阿德愤而提告求偿百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小美须赔偿30万元,全案可上诉。
男子阿国与前妻小萱(均化名)婚后育有一名子女,但小萱于离婚不到一个月后即再婚,并于婚后生下另一名子女。阿国指称,该名子女受胎期间落在他与小萱婚姻关系存续内,认为小萱与现任丈夫阿华(化名)发生性行为,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常规,侵害其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愤而依法请求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 80 万元。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与妻子小美(化名)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却被妻子抓包他与一名女子阿芳(化名)长期透过LINE传送咸湿对话,内容不仅充满「约炮」、「深入」、「棒子很棒」等露骨字眼,还互传亲吻、拥抱等亲密贴图,甚至讨论做爱细节与保险套。小美愤而提告求偿百万元。新北地院审结,认定阿德确实侵害配偶权,判他应赔偿妻子30万元。可上诉。
一段婚姻因第三者介入而破裂,最终走上法院。男子阿国指控妻子小萱与男子阿华(均化名)发生婚外情,甚至在夫妻共同住所多次发生亲密行为,让他身心受创。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华明知小萱已婚仍故意介入,构成侵权行为,判决须赔偿阿国30万元精神慰抚金。
担任钢琴老师的女子小萱,控诉身为公务员的丈夫阿国(均化名),竟然与女子欢欢(化名)发展不伦恋,两人不仅多次出游,还有发生性行为。她发现实情之后情绪崩溃,认为自身人格法益遭到严重侵害,因此愤而向法院提告,请求阿国与欢欢连带赔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
一场婚姻的破局,背后竟藏着婚外情纠葛。女子小萱不满前夫阿国婚内与女同事欢欢(均化名)互传暧昧讯息、甚至疑似发生亲密行为,愤而提告求偿120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国与欢欢确实在婚姻存续期间往来亲密,已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不过小萱求偿金额过高,最后判赔30万元。
婚姻触礁的背后,往往伴随着难以抹灭的伤痕。一名人妻小萱日前控告同乡女子欢欢(均化名),明知她的丈夫阿国(化名)已婚,却仍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阿国多次发生亲密关系,严重侵害她身为配偶的权益。法院审酌后,认定欢欢行为属于重大侵害,判赔精神慰抚金30万元。
妇人小萱控诉身为大学教授的丈夫阿国(均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竟与女秘书欢欢(化名)发生婚外情,多次出国旅游同房,甚至持续保持亲密往来,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她在阿国过世后,整理遗物时才发现实情,愤而提告欢欢侵害配偶权,求偿60万元。
男子阿国控诉妻子小萱与同事阿华(均化名)发展出不伦恋,两人不仅在下班后相约到偏僻巷弄搂抱、亲吻,甚至还被质疑把外遇对象带回夫妻住处,在他床上发生亲密行为。阿国愤而提告,求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法官审理后,认定阿华与小萱确实有超越同事的亲密举动,已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但性行为部分证据不足,因此,裁定两人须连带赔偿30万元。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与好友的妻子小美(化名)发展出婚外情,两人不仅多次发生性关系,小美甚至传送泡澡时的腿部私密照给阿德。正宫阿芳(化名)发现后怒火中烧,一状告上法院,向阿德及其小美连带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两人确实侵害配偶权,但认为求偿金额过高,日前判决阿德与小美应连带赔偿阿芳20万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