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做法各界皆關注

相比較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和四川宜賓等地的財產公示而言,湖南瀏陽因「公開資料最齊全、公開方式最大眾」而被給予了最重的期待。我們翹首盼望著瀏陽財產公示能引領一股新的時代潮流,盼望著瀏陽此次政治改革探索能像「瀏陽鞭炮」一樣「一炮走紅」,並能在大陸發揮制度範本的作用。

可是,直到第一次財產公示結束2天之後,媒體才披露了此事,普通民眾才知曉了此事。媒體和民眾寄予期待,到頭來只是「剃頭挑子一頭熱」。在公示之前不昭告天下,等到民眾想看之時,卻發現已經過了時限。誰能否認瀏陽首例財產公示不是在「打馬虎眼」?

我們必須追問,醞釀了半年的財產公示為什麼沒有放在公眾的鎂光燈下進行?這不僅僅是公示期限「僅3天」的問題,而是直接關係著市政府的誠意及公信力問題。如果財產公示有誠意,那就應該在財產信息公布之前,通過一切宣傳手段明示天下,包括當地媒體及群眾,更包括所有大陸民眾。如果財產公示只是在「小眾」範圍內進行,那麼這已經不叫「公示」了。

財產公示需民眾監督

財產公示制度已經在中國大陸走過了15年的歷程,這足以體現財產公示改革背後的艱巨性、民主政治制度改革的困難性。任何一個敢於進行財產公示的地方都應該獲得掌聲,湖南瀏陽更不例外。但是,既然是第一次,就更不應該讓瀏陽改革「自說自話」下去,這個時候,求全責備是必要的。因為只有公開的「公示」才是進步的,也只有經受住所有民眾監督的公示才會成為真正的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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