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改會委託中經院提出綠色(能源稅+環境稅)版本,產業界與經濟部都認為衝擊過大,因此經濟部另建議的版本為課徵10年,總稅收為2300億元,以「單位熱值排碳量」作為稅額訂定基礎,第1年僅整併「油氣類貨物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未來再循序漸進推動。
同時,若再輔以自願減量,給予退稅等配套措施,經濟部估計,實施能源稅對於GDP僅影響0.5個百分點。
施顏祥表示,經濟部支持能源稅,但國外的能源稅是本於碳稅,主要是針對燃料產生的二氧化碳多寡而課徵,而非生產用的原料。在台灣,則以能源稅名目相稱,範圍就相對大,但姑且不論名稱,課徵內容與幅度則是必須要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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