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緝犯 首度直航遣返 13:472009/09/29 中國時報 蕭承訓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兩岸廿八日首度以直航遣返模式,由刑事局人員到大陸將一名台灣通緝犯押回,這是繼兩岸同步掃蕩詐騙集團後,再次落實協議內容的具體行動。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這次的人犯解押,是由我方刑事局偵查科長邱念興親自飛到大陸,由西安直接將詐欺通緝犯劉永興押回台灣受審。 刑事局表示,兩岸透過直航遣返通緝犯,減少押解過程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更展現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決心,對治安維護具有重大正面的歷史意義,未來希望能夠押返重要具指標性的要犯,讓兩岸打擊犯罪的議更具劃時代的意義。 #押回 #大陸 #兩岸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刑事局 也許您會感興趣 發表意見 留言規則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請勿重覆刊登一樣的文章,或大意內容相同、類似的文章 請不要刊登與主題無相關之內容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本網站將會直接移除 請勿以發文、回文等方式,進行商業廣告、騷擾網友等行為,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一經發現,將會限制您的發言權限或者封鎖帳號 為避免留言系統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文章、報導或相關連結 請勿提供軟體註冊碼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資訊 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請確認發表或回覆的內容(圖片)未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若因發表或回覆內容而產生的版權法律責任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不代表中時新聞網的立場,請遵守相關法律規範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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