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法制室昨天聯繫中選會,被告知黃紹庭案要溯及既往,即不具當選資格,擔任卅三個月市議員期間薪資要被追回。

市議員薪資有每月研究費約十二萬二千元,年薪再加上年終獎金約可領十三點五個月,再加上開議期間出席費,黃紹庭將面臨被追討近五百萬元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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