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史東說:「觸犯戰爭罪甚至違反人道罪,卻不必被追究責任的狀況,已到危機臨界點,現在是該有所行動的時候了。」
報告中指出,以色列國防軍並未遵守國際法規定,要求所屬盡可能採行預防舉措以避免或減少平民傷亡及財物損失。
報告指控以軍發射白磷化學彈攻擊平民區,故意以高爆彈頭炸射醫院,發動攻擊前未有效且及時知會民間或聯合國工作人員,這些都已構成戰爭罪的要件。報告建議安理會要求以色列政府三個月內進行獨立的調查,並建議國際刑事法庭追究以色列行為。
以色列駐聯合國大使雷史諾─雅爾強硬回應說,「該報告偏坦一方,十分可恥,它是根據若干精挑細選的事件,並精心算計政治效應製作而成,撰寫人根本無意發掘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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