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立意良善,想「保護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但,既然是「學齡前」,就是「家庭教育」,歸父母管。天下父母心,誰會不想讓兒童身心均衡發展?還須政府操這心?

目前,很多英語、速讀、珠心算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兒童。不少望子成龍、成鳳的家長,擔心小孩「輸在起跑點」,紛紛把小孩往補習班送。

教育專家說,六歲之前學這些,容易自滿,以後反而學不好。台大也曾做過研究,英語好的台大學生,普遍不是學齡前開始學英語。

我們同意這些教育專家的看法,卻不贊同教育部的做法。原因很簡單,教育專家很多,流派甚雜;有的反對學齡前學英語;有的則認為越早越好。我們雖然與教育部看法一致,卻不敢保證自己的觀點絕對正確;即使教育部對學理有絕對自信,也沒有權力干涉家長對自己小孩的「學齡前教育」。

台灣的教改,是在「專家」指導下,以美國為師,往縮短授課時數,減少學習壓力的方向走。教改尚未成功,美國卻已轉向;歐巴馬說,美國學童智育不如星、韓,應拉長上課時數。

學校教育都還眾說紛紜,學前就更不用說了。

更何況,教育部想「狗拿耗子」,還未必能逮得到耗子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家長望子成龍,補習班一心逐利。一方願打,一方願挨;除非有教育警察盯梢、臨檢,否則怎禁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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