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四十歲的吳武鴻廿八日深夜騎機車,戴著一桶汽油前往村內的興隆織蓆工廠,先以菜刀把玻璃窗敲破後,向內潑灑汽油,再點燃打火機縱火。

不料,部分汽油潑灑到自己身體,手腳都沾染到,吳嫌一點燃火後,自己手腳也被燒傷,他一時心慌,趕緊丟棄汽油桶逃逸,慌忙中遺留一隻拖鞋在火場。

但火勢從深夜延燒到昨日凌晨三點多,三百多坪廠房足足燒了四個多小時,堆放的成品、半成品全付之一炬,業主估計損失至少五十萬元,還好無人員傷亡。

就在吳嫌返家換衣期間,有村民向警方報案指稱看到吳嫌縱火。宏仁派出所長呂振裕在火場協助撲火時,突然看到吳嫌混在人群中,趨前逮捕他。

可是,吳嫌否認,呂振裕指出「你身上還有很濃的汽油味,還說不是你!」吳嫌只好認罪。供稱是不滿和業主吳清哈喝酒,酒後卻教人打他。不過,吳清哈說,他根本沒和吳武鴻喝過酒,更沒教人動武,吳可能認錯人。吳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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