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教育局表示,「公私立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校內使用行動電話規範原則」,規範學校應審酌不同年齡階段學生需求與用途之差異性,並廣納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之意見,經行政會議、導師會議或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

學校可暫時保管 須尊重隱私

學校若發現學生違規攜帶或使用行動電話,可以暫時保管,等無妨害學習或教學之虞時再歸還。不過,學校應善盡保管責任,並注意學生隱私權之保障。

北市私立延平中學早已訂定「學生使用行動電話管理辦法」,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一律關機;嚴禁使用行動電話作為聚眾滋事之聯繫工具,如被發現大過處理;定期考試期間不得攜帶行動電話到校,若使用行動電話舞弊者大過;同時規定,嚴禁於校內充電。

弘道國中校長陳今珍表示,學生上學帶手機,學校利用早自習時間一早以班為單位收齊,交給導師或訓導處統一保管,放學後再發回。

學生反應 有手機是個人的事

芳和國中校長陳採卿表示,該校要求學生事先填申請表,經家長同意才能攜帶,上課手機須調成震動或關機。

敦化國小校長吳慧琳表示,學生帶手機上學採申請制,上下課期間都不能用,學校信任孩子,手機由學生自己保管,只有緊急與放學後才能使用手機。

一位高中生表示,高中生自主能力很強,應該不必採申請制,想帶就帶、不想帶就不帶,有手機是個人的事,向學校填申請表幹嘛!不過,老師不能隨便開學生手機去看內部資訊,這一點規定得很好。

另一位高中生說,國中小學生帶手機到校後應關機,到放學後才能開機是對的,因為國中小學生對外聯繫還是以接送回家、是否平安到達安親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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