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因羈押高天龍期限將屆滿,諭令高天龍以廿萬元交保。檢方廿九日再傳喚高天龍,正式告知檢方因羈押期滿,撤銷他羈押,並交還他廿萬保釋金。
高天龍說,他的公司自民國九十年起,就和上海印刷廠有業務往來,一直至九十四、九十五年間,其中,在九十三年間雙方合作獲利約達六千萬。
他解釋,他沒有以假合約騙上海印刷廠投資中華黃頁公司,他只是與上海印刷廠合作中華電信的黃頁號簿(電話簿黃頁)印刷工作,外傳他涉嫌誘騙上海印刷投資中華黃頁公司是錯誤的事,因為中華黃頁是在九十六年間才成立,兩者毫不相干。
高天龍說,他與上海印刷廠合作確實發生金錢糾紛,但那是他公司的現金處理流程,不能應付上海印刷的還款方式所致,他也定期償還上海印刷,沒有詐欺、背信情事。他還因為支票跳票後,遭上海印刷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他才是「被害人」。
他說,今年四月間,立委爆料此事後,當時他人在泰國,就立即主動返國說明,五月十四日調查局第一次約談他時,他還為了要延長自己在國內的簽證,跑遍了領務局、移民署及機場,他根本沒有要逃亡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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