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筆記-金管會勝訴定讞 02:402009/10/02 工商時報 張國仁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行政院金管會前主委龔照勝,被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處理蘭花咖啡館招標工程等涉及圖利案,以及對前檢查局長李進誠捲入禿鷹案監督不週等情事,遭金管會下令停職。龔照勝不滿任期未到即被停職,於是向行政法院提起停職事件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龔照勝敗訴。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台北地院及高等法院,對龔照勝所涉嫌台糖蘭花咖啡館弊案,先後都判處無罪。龔照勝因此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聲稱既然刑事無責任,不應受行政上免職處分。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刑事與民事(行政責任)間認定,彼此不受拘束。 #停職 #免職 #事件 #刑事 #最高行政法院 也許您會感興趣 其他人正在看 發表意見 留言規則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請勿重覆刊登一樣的文章,或大意內容相同、類似的文章 請不要刊登與主題無相關之內容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本網站將會直接移除 請勿以發文、回文等方式,進行商業廣告、騷擾網友等行為,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一經發現,將會限制您的發言權限或者封鎖帳號 為避免留言系統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文章、報導或相關連結 請勿提供軟體註冊碼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資訊 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請確認發表或回覆的內容(圖片)未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若因發表或回覆內容而產生的版權法律責任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不代表中時新聞網的立場,請遵守相關法律規範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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