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廿九歲的陳映月原為越南籍,多年前嫁來台灣,取得我國國籍不久即與丈夫離婚,在台中市黎明路一段開設檳榔攤,卻是掛羊頭賣狗肉,裡面暗中經營色情小吃店,專找同是嫁來台灣的越籍女子脫衣陪酒。
市警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接獲線報,前晚派人在陳女檳榔攤前埋伏,發現張姓男子騎機車搭載越籍女子裴氏離開,一路尾隨到汽車旅館。警方算準時間進入旅館臨檢,果然查獲裴氏與張男從事性交易,隨後返回檳榔攤搜索,查獲阮姓(廿七歲)、廖姓(廿七歲)兩名越女正在包廂陪酒。陳女否認指示小姐在包廂內與男客玩擲骰脫衣遊戲,也不知道裴氏與男客出去性交易,辯稱兩人出門時告訴她是去「買羊肉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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