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億觀光發展基金是馬英九擔任總統後,為提升台灣觀光而新增的基金,希望在民國一百零一年時,創造五千五百億的觀光商機,吸引兩千億的觀光產業投資,創造四十萬七千就業人次,其中,魅力景點計畫扮演了旗鑑性角色。
為了打造台灣觀光魅力,中央政府補助地方進行景區重建,這是築底的作為,值得鼓勵。然而,補助款到了地方,執行成效如何,那就得靠中央完備的監督考核機制了,否則,補助款將很容易如丟入大海的石頭,也許可能出現短暫漣漪,但卻無法持續。
觀光發展要永續,除了築底的工程建設計畫外,軟硬體的更新及觀光活動的推陳出新都是成敗關鍵,而這些觀光計畫都須要經費支援。
這幾年,國家財政阮囊越趨羞澀,政府好不容易排除萬難編列了三百億的觀光發展基金,執行單位更應善用,並讓基金可以生生不息,建立回饋機制將刻不容緩。
例如,北市的儒道文化園區魅力景點計畫,除了承諾引進多少國際旅客,增加多少觀光產業收益之外,北市府也需每年提撥一定比例或金額的回饋金,讓觀光發展基金可以生生不息,如此一來,北市府將觀光補助款是用了執行大龍國小地下停車場?還是補助保安宮進行軟硬體提升?觀光局就不需要太傷腦筋、管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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