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這已是第二位被判無期的炒房官員了。在陶建國之前,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也曾因涉嫌曾持有房產達14處、經手的房產超過20套而被判無期。網民們稱康慧軍為「炒房區長」,陶建國被稱作「炒房處長」。兩個人都判無期,不可謂不重。可是,問題隨之而來,重刑之後,官員炒房現象能否就能徹底杜絕?

單純依靠重典來杜絕官員炒房,未必就能藥到病除,如何切斷背後的官商勾結及權錢交換問題更為關鍵。

官員有何資本去炒房?這其中的原因,恐怕未必只有「官員灰色收入高」這一條。一些地方領導,之所以心甘情願地維持著高房價,應該有以下兩個原因:其一、近幾年來的房地產業在GDP總量中占有量過重,致使許多政府在「唯GDP」論的引導下,逐漸走向了「唯房地產論」。

其二,房地產業又直接關係到官員們的個人利益。許多房地產商將房產證作為行賄之物,送官員房產不僅是一種簡單的行賄,而是目標更長遠的陰謀-讓官員們的利益永遠和自己的利益拴在一起,讓他們無法自拔。官員們擁有如此之多的房產資源,自然不願意讓房價下跌、資產貶值。於是,便利用手中的公權謀取私利。

這也正是相關官員為何要講出「將查處低於成本價賣房的開發商」的原因,正是在利益的左右之下,一些官員明目張膽地為高房價作辯護。

為了遏止官員炒房,許多地方進行了官員財產申報的實驗。這或許是一個好的開始,但是這樣的「申報」仍然停留於自願的形式,能否起到足夠的監督作用還是個未知數。

此外,對於一些過於依仗房地產GDP的地方政府來講,打破「唯房地產論」的束縛、發展多元化的經濟發展模式,應是下一步調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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