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隆指出,「沒信託,就沒有背信」,法官其實已問出章民強與他沒有信託關係,卻在判決上主張有信託,根本離實事太遠;其次是太流只有一千萬元的資本,不可能拿出二十七億元,買八成太百股票,這二十七億是他個人以信用擔保方式向銀行借來的。

李恆隆強調:「太百原本是一家快倒的公司,是我一家家向銀行磕頭救回來的,當時銀行回函給法院,證明由我擔保的借款就有八十九億,但法官卻視而不見。」

對於這項判決,太設發表聲明稿指出,高等法院就章家父子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判決有罪,太設難以接受。因法院認定有罪的理由,是以太設向太百融通資金未設算利息為基礎。然而,太百本來就與太設關係綿密,亦有極多的業務往來,因此兩家公司相互資金往來,未計算利息,屬商業慣例,未來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遠東集團昨日則對遠紡副總郭明宗被捲入SOGO官司表示,郭明宗當時臨時受託打字,捲入紛爭實屬無辜。遠東集團發表聲明指出,遠東集團在增資前,為確認太流確有增資決議,指派郭明宗前往觀察太流開會情形,郭明宗臨時受李恆隆之託,擔任會議紀錄,均據實製作,卻無端遭捲入章家與李恆隆間紛爭,郭明宗對判決結果感到錯愕與不解,將續尋求法律途徑保障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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