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迄今沒有承認中國學歷,陸生來台求學,一邊要繳昂貴的學分費,一邊不承認先前的文憑,對照台灣學生到大陸的待遇,顯然中華民國有違互惠原則。
羅致政教授說「學校不該把陸生當搖錢樹,大學應該培養的是台灣人才」,然而,實施高學分費的政策,或許才真的是把大陸學生當「搖錢樹」。至於將提攜陸生等同忽視栽培台灣人才,這則根本是反中意識形態在作祟。我們要問,在兩岸國民所得明顯有段差距下,這種「以價制量」的做法,難道不是蓄意歧視大陸大學生嗎?
陸生短期研習的學分費比本地私立大學貴1.5倍,教育部屈從於在野黨壓力,大有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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