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指出,黃俊中曾聯絡的某名曾旅外知名球星,雖然有很多組頭透過管道,想與他搭關係打放水球,但這位知名球星非常謹慎,並非來者不拒,只有黃俊中等少數人才能跟他聯絡得上。

一名陳姓證人作證指出,這位知名球星對女伴的要求很高,以往結交的女性友人,都是模特兒等級的人士,黃俊中為了拉攏這名球星,安排他到高雄知名的「龍亨」酒店喝花酒,球星並帶了兩名小姐出場,黃就是透過這種方式「聯絡感情」。

黃俊中前天被約談時,也坦承與這名球星的關係良好,包括見面的時間地點都有交代,但未能清楚說明支付金錢或禮物的時間及地點。檢調認為黃為了自保,供詞避重就輕,因此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調指出,黃安排酒店小姐出場招待球員,大約一次花費三至五萬元,這只算是黃拉攏球員的方式之一,真正要協調打放水球,都會在飯店碰面協商,並事先談妥價碼。不過,有時是以現金支付,有時則是以等值的名車或其他禮物代替。

檢方並表示,去年米迪亞集團是從高層到球員都涉入,操控比賽很簡單,但涉案人數太多,很容易洩密被逮。雨刷集團雖無法買通全部球員,但鎖定投手反而更有效果,雖然一次要價百萬以上,卻是「物超所值」。

此外,檢調意外在前兄弟象球員莊宏亮(已改名莊侑霖)住處搜出兩萬顆搖頭丸,市價高達上千萬,警方懷疑莊平日「兼差販毒」,恐怕還涉嫌用毒品「控制球員」。莊坦承花了三百廿萬向友人購買,全都是自行服用並未販賣,但檢方並不採信,全案仍待檢方釐清。

檢方從電話通聯中發現,莊侑霖還涉嫌販賣搖頭丸,職棒簽賭衍生案外案,但目前並未發現現役球員涉入。

搖頭丸屬於二級毒品,無論莊侑霖涉嫌販賣或意圖販賣,本刑均在五年以上,甚至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檢方感嘆「他走出監牢恐怕頭髮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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