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哲學先前認為,應該讓市場機制發揮功能,風險與報酬會取得平衡,這需訊息透明度及資訊對稱。

但隨著金融商品複雜度增加,金融資訊無法完全透明化,金融市場機制無法發揮功能,出現經濟學上所謂的市場功能失效。先前各國金融監理,常太注重金融創新及自由化,無法顧及金融監理應與創新兼具。

這波金融海嘯非常嚴重,各國金融主管機關都拿出以前不太敢用的工具,包括1.強力寬鬆貨幣政策,避免信用緊縮。不斷降息、提高貨幣供給、甚至印鈔票;2.救大型金融機構,甚至不惜國有化,這是以前不太敢出現的措施;3.存款全額保障,全世界目前有47個國家提高存款保障額度或全額保障。

台灣在金融海嘯下衝擊相對較小,雖然有些銀行存款流失、個別投資人投資受損,整個金融體系受創仍是較小的。但台灣的出口仍是出現衰退,使得經濟也受傷。我們推出亞洲第一個存款全額保障措施,2008年10月宣布,2009年12月底前,所有存款全額保障,而今年10月行政院也已宣布,全額保障措施會再延長1年,到2010年底,這是考慮到全球金融體系、台灣金融體系是否真正穩定,以及台灣的競爭對手國採行使用的相關措施後決定再延長。

在延長全額保障的同時,我們也要防止道德風險,督促金融機構加強資產管理、提升財務透明度、董監報酬合理化且必須公布、銀行法立即糾正措施,資本適足率不夠的、潛在流動性不足的金融機構,必須加強監管,達到金融監理的效用。

在此同時,金融體系也提供充份的資金動能,滿足企業及個人的資金需求;在證券市場上,也推出證交稅減半、禁止放空等措施;中央銀行也多次調降利率、擴大附買回機制;財政上也發出共達新台幣800多億元的消費券,刺激消費,推動基礎建設;分散出口、提高研發能力、促進就業方案等,這些政策都逐漸產生績效。

金融海嘯之後,有2項東西應該特別突顯,一是消費者保護,另一就是金融安全網。金融海嘯對消費者的傷害,依據各國的報告,如美國要成立一個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機構,強化改革及保護,金管會草擬的消費者保護條文,近期內也會送立法院審查,強化消費者保護,希望能從這次危機中汲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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