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班機起降作業費噪音補助,可區分為「回饋金」及「防制經費」兩大項,前者在《民航法》第卅七條修正通過後,由三%調高至八%,作為地方社會福利、基層建設、公益活動使用。
獲回饋金的鄉鎮市,除以機場所在地大園鄉占最大宗外,尚包括蘆竹、觀音、中壢、林口部分村里。由於回饋金納入鄉鎮市公所年度預算,支用、核銷都有財主單位審議,補助十年來從未衍生弊端。
至於依噪音等級線一、二、三區編列的防制工程經費,限定補助僅能用於噪音防制下,反而流於形式。以民航局核可的項目為例,部分民眾在隔音門窗、空調冷氣早已完工下,很容易被中間承包商遊說,配合造假換現金。
據了解,桃園檢調三年前大規模調查噪音防制經費弊端,就導因於民眾安裝「空心冷氣」,民航局審查小組配合驗收後,由施做廠商居中分錢。弊案爆發後,審查單位為求自保,從嚴認定申請案也在意料之中。
三年來因此引爆民怨,讓地方居民怨聲連連,民航局若能以更公開、透明方式發放噪音防制審查經費,相信既能兼顧弊端防堵,也可維持回饋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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