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育東獲知判決結果後感到相當痛心,並痛陳司法不公且喊冤,昨天也在高希均及多位交大、建築學界的力挺及律師羅秉成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將會上訴還自己清白,這段期間由於亞洲大學董事會的全力支持,也不會暫辭教職及副校長職務。
判決書指出,竹科管理局九十二年五月委託交大代辦「飛利浦大鵬廠改裝推動矽導竹科研發中心工程案」,時任交大建築研究所長的劉育東擔任決策小組副召集人。
請領二五○萬 扺償美術館設計費
同時期,劉育東也在校內推動興建安藤忠雄美術館,但因安藤忠雄不具我國建築師資格,劉育東只得委由仲觀建築師事務所協助作業,約定設計費需募款支付兩百八十萬元。
後因募款不順利,劉育東為償付這筆費用,欲讓同時參與矽導案的仲觀能夠有所補償,而在九十三年二月至六月期間,明知仲觀僅有形式上的審查行為下,竟製作未有實質審查工程預算的不實公文,並以「驗收合格」之名,分次向交大請領兩百五十萬元專案管理費予仲觀,以抵償美術館的設計費用。
合議庭法官認為,此案是經交大指派負責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之事,即是從事公共事務之公務員,而劉育東因募款不足,而恣意以國家重大工程,使專案管理人未以實質審查的勞務下即獲取報酬,以抵償他案設計費。
而此工程完工後,仍有多處缺失實不宜寬縱,且被告犯後猶飾詞卸責,未見悔意,態度非佳,因而判處五年四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二年。
律師:依片面傳聞判案 令人不服
羅秉成則表示,全案並無積極證據,證明劉育東有罪,法官僅依片面的「傳聞」,即認定全案有抵償事實,又未採用有利劉育東的證據,讓他們相當不服。
且劉育東在此案的計畫主持費一毛也未進口袋,還將專案管理費由一千一百萬元下修為六百九十五萬元,若要圖利二百五十萬元,何必降價四百萬元為國家省錢?加上美術館根本沒有具體進度,何來抵償之說,他們決定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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