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本溯源,檢察官表示地下組頭收買一個球員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控制一場球賽可能要花費近千萬元,這樣龐大的地下經濟活動究竟從何而來?簡言之,組頭獲利一定來自於彩迷下注,而多數的彩迷也通常是棒球熱愛者,我相信絕大多數的球迷不樂見組頭以利誘威迫方式對待球員,我更相信沒有彩迷願意投注不公平的競賽,因此,難道沒有其他的投注管道嗎?

分析運動彩券與地下簽賭的異同,答案其實顯而易見,地下簽賭不但玩法簡單、可以在比賽中即時下注、甚至還能到府收款或記帳月結。更重要的是,地下簽賭的賠率設定遠高於運動彩券,同樣投注一萬元,兩者的獲利卻相差超過一千二百元以上,因此政府雖排除萬難開放運動彩券,也用心良苦的將中職納入投注標的,卻不能打擊到地下簽賭。

亡羊補牢猶未晚矣,政府一定不要介入賠率設定,讓發行機構能夠回歸市場機制,自行決定賠率向地下簽賭宣戰,最終才能吸引投注客們回到合法而具有公信力的運動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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