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灣方面的合理訴求,我們認為,最重要的一項,應是維持兩岸貿易型態上的現狀,也就是讓台灣繼續保有對大陸的貿易優勢,及享有較大的貿易順差。我們之所以提出這一項,是因為大陸商務部最近所提相關的主張,給台灣帶來了一些壓力。
大陸商務部日前發表的「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誠然肯定經合協議可達致兩岸互利雙贏,然而報告開頭,即指台灣「未履行加入WTO時的承諾」,仍禁止2,194種大陸商品輸入,占台灣進口商品總數的20.3%。其中包括農產品834種,工業品1,360種。因此,該報告說,「由於這些不合理的限制,影響了兩岸貿易的正常進行,不利於兩岸經貿合作的深入開展」。
這樣的講法,讓人聯想到一個問題,就是大陸是否要以「打破台方的貿易管制」,或「以強力手段弭平兩岸貿易差額」,來作為兩岸簽署ECFA的前提條件?如果是的話,那將來兩岸正式協商ECFA的過程,將不會是一路坦途。不但雙方折衝相當吃力,甚至會在台灣內部引出反彈的「後座力」。這些都會阻礙兩岸關係的順利發展。
明白地說,在兩岸推動簽署ECFA的過程中,對台灣最大的照顧,就是把台灣現行對大陸貿易管制,以及貿易順差的問題,先行按下不表,不使其成為ECFA簽署的要件。而如此地維持台灣對大陸的貿易優勢,對兩岸計有下列好處:
第一,維持馬政府大陸政策的威信。馬政府積極推動簽署ECFA,如果一簽就先使台灣失去貿易優勢,那必會嚴重挫傷台灣民眾對其大陸政策的信心。尤其,馬政府最近一再重申,不再擴大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這形同一張拿政府威信背書的「政治支票」。在如此情況下,大陸方面最好不急於做這方面的文章,萬一做得太過火,很可能激化台灣內部的政經矛盾,而不利於兩岸關係發展。
第二,保障台灣對大陸經貿交流的實力。台灣對大陸貿易,每年都享有大量順差,去年順差為775億美元。從表面看,似是台灣占了大陸的便宜,事實上,那是兩岸攜手,從全球市場賺到的錢。更重要的是,台灣因擁有這筆順差,多年來得以源源不斷向大陸投資,創造出繁盛的兩岸經貿市場。將來兩岸簽署ECFA後,雙方經貿還要擴大、升級,因此,台灣有必要保持對大陸經貿交流的實力,以作為「動力源」。換言之,台方必須繼續享有較多的貿易順差。
第三,增加吸引陸資的誘因。自今年年中開放陸資入台以來,陸資實際前來的數量尚少。這應是短期現象。因兩岸經貿繼續發展乃大勢所趨,將來只要ECFA簽署了,陸資必會成群結隊而來。然而,屆時需有一個基礎要件作支撐,就是台灣經濟的活力足夠,這樣才能提高陸資入台的興趣。而台灣經濟活力的內涵中,對大陸貿易順差是相當重要的部份。換言之,若台灣繼續保有對大陸的順差優勢,會使入台陸資擁有較多的經營獲利空間。當然這是吸引陸資的重要誘因。
兩岸貿易的不平衡,雖然不符一般理則,然因兩岸問題具有高度的特殊性,有必要用另一種思維來處理。大陸當局已多次表明,要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對台經貿合作關係,其中「兩岸特色」四個字,涵意很深,它的一個面向,應是對台方的維持貿易優勢、享有較大的貿易順差,採取寬容態度。
因此,在未來兩岸推動簽署ECFA的過程中,應避免「解決兩岸貿易失衡」問題凸顯出來,而成為一個主要條件,甚至構成ECFA簽署的障礙。當然ECFA文本中,可以附帶方式點到這問題,並將它列為雙方共同「長期努力」解決的目標。無論如何,盼望該問題在當前能「脫鉤處理」,以使ECFA早日完成協商及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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