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一審被判刑二年六月,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黃睿靚判刑一年八月,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緩刑五年,須支付公庫緩刑公益金二億元;吳景茂夫婦均被判刑兩年,緩刑五年,須繳交各三百萬元。

陳致中表示,一審判刑過重,罰金超出他的資力許多;黃睿靚也表示,罰金一億五千萬元及公益金兩億元,都遠遠超過她能力所及。

吳景茂、陳俊英表示,在洗錢案中分文未得,目前都無業,希望能維持緩刑,公益金部分能減半。

審判長鄧振球表示,公益金能繳多少,將列入是否緩刑的參考,當場轉問黃睿靚「妳認為公益金要繳多少才合理?」黃睿靚一時答不上來,律師替她回答,「會竭盡所能的提出實際金額,再向合議庭陳報。」

庭訊的另一焦點是,陳致中被一審職權告發涉及貪汙國務機要費,審判長詢問是否納入審理範圍。

檢方認為,當初陳致中只起訴洗錢,貪汙部分未起訴,應分論併罰,不應是裁判上一罪,檢方已另行偵查。

陳致中的律師葉大慧則表示,檢方從未起訴陳致中貪汙,若在二審擴張審理範圍,會造成「訴外裁判」的違法問題。

合議庭最後諭知,陳致中有無涉犯貪汙,因沒有特定的時間與金額,等檢方釐清後,再決定是否納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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