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黛玲(卅八歲)自九十一年八月經手學生郵政儲金業務,但她竟趁機盜用校長印章多次提領學生存款;九十五年六月間,董女以為暗槓存款的劣行神不知鬼不覺,還自請調升台東縣瑞豐國小教務主任。
就在董黛玲升官前夕,正逢畢業生要結算存款,董女欲蓋彌彰竟再次盜用校長印章,提領在校生的存款九萬多元,並將其中六萬多元存入畢業生帳戶;剩餘的三萬元,董黛玲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全數中飽私囊。
董黛玲以為天衣無縫,到了九十五年八月轉調前夕,業務轉交仍漫不經心,經接辦業務的吳姓教師一再摧促,董黛玲才交出學生存款帳目,仔細核帳確有短缺逾廿萬元。
校方也向花蓮縣政風室舉發調查,董黛玲經辦學生存款四年期間內,前後挪用廿多萬元,又在她的辦公桌抽屜,搜獲十四多萬元的現金,她才承認犯行。
全案送交花蓮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萬榮屬偏遠地區,多隔代教養與單親的弱勢貧困學童,千辛萬苦省錢儲蓄到畢業,存款被惡師挪用,還賺不到利息,環境已困苦,又受此對待,因此依貪汙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萬榮國小校長李國明表示,案發後,全校師生與家長都痛心疾首,當時已對董黛玲懲處申誡二支,董則將暗槓款項全數還回,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司法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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